室內裝潢業 室內裝修業區別

定義:

室內裝潢業:包括從事『室內裝修管理辦法』規定以外之裝潢工程,如室內地

毯鋪設、窗簾安裝、室內地板安裝等。

室內裝修業:包括從事室內裝修工程(含隔屏、分間牆等裝修工程)等,且符

合內政部頒定之『室內裝修管理辦法』規定。

申請室內裝修業設立登記應備文件:

所需文件

  1. 負責人身分證影本
  2. 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影本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
  3. 專業技術人員登記證正本及影本
  4. 商號登記證明文件如商業登記抄本(營業項目須有代碼E801060室內裝修業、商業名稱須加註「室內裝修」字樣)影本。稅務行業標準分類暨同業利潤標準
    112年度標準代號 小業別 擴大書審純益率 所得額標準

     

    同業利潤標準
    毛利率 費用率 淨利率
    4340-11 室內裝潢工程 7 9 24 12 12
    4340-15 室內裝修工程 7 8 21 11 10

     

    承攬方式:(依承攬合約內容是否包括材料區分)

    1. 包工包料:屬於包作業。
    2. 包工不包料:屬於勞務承攬業。

    營業人開立銷售憑證時限表

    包作業

    凡承包土木建築工程、水電煤氣裝置工程及建築物之油漆粉刷工程,而以自備之材料或由出包人作價供售材料施工者之營業。包括營造業、建築業、土木包作業、路面鋪設業、鑿井業、水電工程業、油漆承包業等。

    開立憑證時限

    依其工程合約所載每期應收價款時為限(不論是否收到

    裝潢業

    凡經營室內裝潢設計製作,庭園設計施工,櫥窗鋪面設計修飾之營業。包括裝潢行及其他經營裝潢業務之組織。

    開立憑證時限

    以收款時為限